2023年浙江养老金二次核算并补发在即,缴费29年能补发多少钱?接下来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浙江养老金重算补发相关资讯吧。
浙江是平均养老金排名全国前5的地区,也就比上海、北京两大超一线城市以及个别享受特殊方案(如西藏)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低一些。2023年浙江养老金调整方案已经公布,全省95%以上的退休人员获得的增加额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更多了。
(资料图)
为什么我说95%以上的浙江退休人员获得了养老金增加额而不是100%呢?因为有一部分人确实无法参与2023年的养老金整体调整,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是在2023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不过,这批人下半年将收获惊喜,因为会进行养老金的二次核算,之后补发相应的差额。
浙江养老金由五部分构成,两部分将重新核算
浙江每一位职工退休人员社保局会进行养老金核算,由五部分组成,分别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和养老金补贴。要理解为何会二次核算并补发就要知道每一部分是如何计算,简单介绍一下。
(1)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计发月数
假设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为17万元,女性退休人员5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95,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金额=17万/195=871.8元。
(2)基础养老金=(1+个人平均缴费指数)/2*当年计发基数*累计缴费年限*1%
假设退休人员的个人平均缴费指数为1.2671,累加缴费年限为29年,浙江2023年的计发基数还未公布,社保局会暂时用2022年的计发基数替代,为7437元。
基础养老金=(1+1.2671)/2*7437*29*1%=2444.8元。
(3)过渡性养老金=当年计发基数*1997年底前平均缴费指数*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过渡性养老金并不是所有退休人员都能享受的,只有在1997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人才能享受,比如,张三出生于1977年,1999年参加工作并缴费,他是没有过渡性养老金的。设置过渡性养老金是为了弥补上个世纪90年代前我国未建立养老金保险制的时的方案衔接问题。
假设退休人员1997年底前平均缴费指数为1.6642,1997年底前的视同缴费年限为3年,和基础养老金一样,先用2022年的计发基数(7437元)核算。
过渡性养老金=1.6642*7437*3*1.4%=519.8元。
(4)过渡性调节金=基础调节金+平均缴费指数×累计缴费年限×调节系数
浙江省的基础调节金为每月480元,退休人员的平均缴费指数和累计缴费年限如上文所示,目前的调节系数为3,所以过渡性调节金=480+1.2671*29*3=590.2元。
(5)养老金补贴
根据浙人社(2011)22号法规,每一位浙江退休人员每月可以获得150元的基本养老金补贴。
将五部分加一起就是社保局为这位退休人员核算的月基本养老金金额了,其每月可以领取4576.6元。
请大家注意上文中我用红色字体标出了“当年计发基数”,涉及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前文说过浙江省2023年的“当年计发基数”还未公布,社保局为了不耽误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就先用2022年的计发基数替代,等到公布今年的基数时需要重新核算。
这就为什么要重新核算以及补发的依据,本质是因为数据没有及时更新导致“少算”了一些,针对“少算”的部分需要进行调整并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