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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出售艺人行程 高铁站员工被判刑
艺人高铁信息10元一条?身份证号码5元一个?据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9日消息,有高铁站员工为赚“快钱”,利用职务便利,有偿代查或出售艺人隐私行程被判刑。
自2019年起,陈某等五人利用高铁站员工等职务便利,查询及出售演艺人员搭乘高铁的行程信息或者公民身份号码等个人信息。林某等三人通过向上述五人购买艺人信息后,加价对外销售。八人违法所得合计56万余元。据此,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等八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或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出售,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八人的行为导致众多不特定人员的信息遭受侵害,扰乱个人信息正常的收集、使用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应负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判处八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判决八人赔偿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赔偿金合计567530元,删除信息并公开道歉。
目前,个人信息被非法倒卖、非法泄露等情形屡见不鲜,已对社会公众造成严重困扰。交通、快递、住宿、中介等服务行业,是个人信息泄漏的“重灾区”。法官提醒,负有接触、收集、处理个人身份信息职责的相关从业员工,应严格履行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及防止外泄的义务,如泄漏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王极]